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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018755050 劉老師18598069735 方老師
CPA全稱:計量器具型式批準證書
CPA發證機構:市場監督管理局(企業所在地)
那些產品需要做CPA計量器具型式批準:
CPA來源:
CPA計量器具型式批準證書,是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》第十三條要求制定的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》第十八條:凡制造在全國范圍內從未生產過的計量器具新產品,必須經過定型鑒定。定型鑒定合格后,應當履行型式批準手續,頒發證書。在全國范圍內已經定型,而本單位未生產過的計量器具新產品,應當進行樣機實驗,樣機實驗合格后,發給合格證書。凡未經型式批準或者未取得樣機實驗合格證書的計量器具,不準生產。
1.《計量器具型式批準申請書》;
2.現行有效的產品標準;
3.總裝圖、電路圖及主要零部件圖;
4.樣機照片;
5.申請單位所做的測試報告;
6.產品使用說明書;
7.企業法人資格證明。
8.對于需要在爆炸性環境中進行試驗的,應提供防爆合格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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